學生個資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學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書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基於學生教育、學生事務管理、校務行政管理、校務研究、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畢(結)業學生服務與終生學習,以及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作業使用等目的,依誠實及信用方法蒐集您個人資料。依據個資法第八條規定,本校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得告知當事人相關事項,以此特定本聲明書。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本聲明書細節內容,以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

一、個人資料蒐集方式:

(1)本校獨立招生委員會、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科技校院聯合招生委員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所提供之當年度錄取生個人資料。

(2)交流學生所屬學校提供至本校交流學習之學生個人資料。

(3)個資當事人報名本校開設的學分班、校際選課學生及校外人士至本校選讀學分,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4)個資當事人於本校資訊系統登錄或修改之各項相關資料。

(5)個資當事人所提出之各類書面申請文件及其佐證資料。

(6)個資當事人在學期間之學習、作業或活動所產生之資料。

二、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本校為執行教育行政相關業務,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其特定目的如下:

(1)001 人身保險

(2)003 入出國及移民

(3)012 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

(4)026 生態保育

(5)032 全民健康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國民年金保險或其他社會保險

(6)036 存款與匯款

(7)042 兵役、替代役行政

(8)043 志工管理

(9)047 兩岸暨港澳事務

(10)       063 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11)       064 保健醫療服務

(12)       067 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

(13)       069 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

(14)       072 政令宣導

(15)       073 政府資訊公開、 檔案管理及應用。

(16)       081 個人資料之合法交易業務。

(17)       083 原住民行政

(18)       109 教育或訓練行政

(19)       110 產學合作

(20)       114 勞工行政

(21)       116 場所進出安全管理

(22)       118 智慧財產權、光碟管理、其他相關行政

(23)       120 稅務行政

(24)       129 會計與相關服務

(25)       130 會議管理

(26)       135 資(通)訊服務

(27)       136 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28)       137 資通安全與管理

(29)       142 運動、競技活動

(30)       145 僱用與服務管理

(31)       146 圖書館、出版品管理

(32)       156 衛生行政

(33)       157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34)       158 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

(35)       159 學術研究

(36)       160 憑證業務管理

(37)       165 環境保護

(38)       168 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處理

(39)       169 體育行政

(40)       171 其他中央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公共事務監督、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

(41)       172 其他公共部門(包括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執行相關業務

(42)       175 其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公共事務監督、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

(43)       178 其他財政收入

(44)       179 其他財政服務

(45)       181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46)       182 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47)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一八一)之相關目的,包括但不限於保險辦理、繳費及匯款作業、本校校友會、系友會或其他相關單位聯繫或就業調查、畢業(離校)後招生訊息通知、校際合作、家庭聯繫及各類預警通知、校外住宿管理,及其他與教學、研究、行政、輔導及服務等業務有關之目的。

三、 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校因執行教育行政,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健康與其他」、「受僱情形」、「其他各類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個人基本資料、學籍相關資料、證(執)照、專長、各類申辦類別證明文件、課程修習紀錄、成績、各類輔導、測驗、問卷及獎懲資料、校園生活相關資料、健康檢查及在校醫療資料、住宿資料、學生配偶、父母或監護人資料,及其他符合上述蒐集目的所需之個人資料。

四、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相關法律、法令或契約規定之保存期間,或上述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

(2) 地區:本國及與本校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關/構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

(3) 對象:與本校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關/構及其相關業務人員,包括但不限於各級學校、保險公司、金融機構、產學合作廠商、學生實習廠商、醫療健檢機構、各級政府機關/構等。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利用之。

五、 您可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可向本校行使以下權力

(1)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依法酌收合理費用) (2)請求補充或更正 (3)請求刪除、停止收集、處理及利用。

六、 您可以選擇拒絕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相關權益。